OFweek光通讯网1月16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今日发布《关于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提升城市宽带发展水平,推动我国城镇化和信息化同步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和信息消费,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决定联合开展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工作。
《通知》指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是指具有良好的宽带发展基础,通过创建示范实现本地区宽带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其整体宽带发展水平及发展模式对于全国同类地区具有较大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的城市(城市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的组织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本地区的创建示范工作。"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创建期为3年。
申报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应具有良好的宽带发展基础,需满足下述指标中至少其中4项要求:(一)城市家庭20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85%;(二)农村家庭4Mbps及以上宽带接入能力达到90%;(三)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5%;(四)3G/LTE移动电话人口普及率达到40%;(五)4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80%;(六)8Mbps及以上宽带用户渗透率达到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