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在两会提案中指出,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互联网逐渐融合于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也在依靠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加快转型发展。
不过,他认为,服务三农的信息网络与内容应用还是落后。光网乡村数量不足,很多偏远农村既没有宽带接入,也缺少3G/4G信号覆盖;政府部门在农村区域的信息化建设与投入不够系统,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待加强;已开展的信息化项目商业氛围过于浓厚,没有建立起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运营,以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前提的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
他建议整合资源,制定“互联网+”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相应协调统筹机构,整合各涉农行业以及社会力量的资源,推进国家级规划出台,明确牵头部门,为农村信息化制订一系列制度性规则和运行性规则,防止各部门多头投入,资源分散,各行其政。廖仁斌提议,政府部门应设置农村信息建设补贴资金,并明确扶持政策;同时应设立农村信息化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到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来,加大信息网络基础建设投入,为建设互联网+农村打下网络基础。
以下为廖仁斌两会提案全文:
我国是农业大国,政府持续聚焦“三农”。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将“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放在了首位。自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来,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互联网逐渐融合于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农业、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也在依靠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加快转型发展。
前期,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展相关的信息化建设,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截止到2014 年,3G网络覆盖到全国所有乡镇,宽带覆盖了91% 的行政村,宽带接入农村用户近5000万户,农村移动电话每百户超过了200 部,全国31 个省级农业部门、80% 左右的地级和40% 的县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局域网,全国41%的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有计算机并可以上网,农村的通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水平已经较以往有了大幅提升,为“互联网+农业”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随着农业生产方式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的农民、农企和农政人员在生产、管理、生活方面对互联网的需求日益强烈。如政策传递、农村金融、农村医疗、便民服务、招工务工、农村电商、政务服务、农技辅导等,越来越呈现互联网化的趋势。据初步统计,我国农村网民达1.78 亿人,农村的信息网络和面向三农的内容应用存在刚性需求,已成为信息消费的新方向。但是目前从整体上来看,推动“互联网+农业”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服务三农的信息网络与内容应用落后。光网乡村数量不足,很多偏远农村既没有宽带接入,也缺少3G/4G信号覆盖;面向三农的信息网站、数据平台和应用都比较少。据统计,国内企业网站中农林牧渔业占0.52%,其中,县乡两级网站占农业网站的比例不到10%,城乡之间的“信息化鸿沟”依然明显存在;面向三农的农业数据云平台尚未建立,农村智能手机的普及率,信息应用APP的量都落后于需求;基于物联网数据回传和分析系统、大数据精准服务,如农村灾情调度系统、农产品溯源系统、精准扶贫系统等均需加快建设进度。
二是政府部门在农村区域的信息化建设与投入不够系统,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待加强。目前与三农相关的建设支撑工作散落在各个行业管理部门,农委推农技辅导,商务厅推淘宝乡村,农业银行推农村金融,组织部推农村远教,邮政在推农村物流等等,各条线均在推,但资源没有得到整合。且各个行业在乡村建立的各种信息服务体系,由于不是政府统一组织,缺少公信力。建立政府主导、统筹整合各行业资源,统一规划建设农村信息化服务体系迫在眉睫。
三是已开展的信息化项目商业氛围过于浓厚。如农村金融、农村OTO,农村物流等已经开展的信息化项目,商业气息都很浓,缺少以公益服务为主的项目(如农村政务服务、留守儿童老人可视电话、村级电子阅览室、平安乡村视频应用等),没有建立起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运营,以公益性和普惠性为前提的农村信息服务市场化运作机制。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开辟农村广阔发展空间”,“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战略。要实现国内农业发展的目标,农业互联网化将成为必经之路,相关的四大关键工作分别为:一是信息服务设施建设到位,包括光纤进村入户,信息服务平台和内容建设,解决信息传播“最后一公里”这个首要问题。二是资源保障到位,不仅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动信息化中的宏观调控职能,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同时政府应在投资和发展上发挥主导作用,安排一定比例的农业发展资金和支农资金来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三是建立可持续运营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通过服务站、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加大宣传与推广,提高农民应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与水平。四是确定“互联网+”新农村建设的硬件标准与服务标准,创新运营模式,满足农业生产生活对“农技、农政、农资、农商、农金”等信息服务需求。
为此,特提出几点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网络覆盖到位。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是发展“互联网+”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宽带中国战略》明确给出到 2020年,宽带网络 100%覆盖城乡;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2Mbps的目标,目前的状况与目标仍有不小差距。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应将“村村通信息”提高到与过去“通水、通电、通路”的高度来开展建设工作。国内城乡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通病。政府部门应设置农村信息建设补贴资金,并明确扶持政策,(如光网进村入户建设补贴;又或者在现有农民的农机补贴,种养补贴等补贴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信息补贴项目,鼓励农民使用高速宽带,智能手机或惠农应用);同时应设立农村信息化专项基金,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到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来,加大信息网络基础建设投入。为建设互联网+农村打下网络基础。
第二,建设好可持续运营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由政府主导,提供场地,通过市场机制与社会力量合作,统一硬件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运营模式,统一补贴标准,制定三年规划,全力建设全国统一的农村信息服务站体系,实现一村一服务点,开发统一的益农服务平台和客户端应用,培训一批合格的农村信息员,通过“互联网+服务点”这种线上与线下协同的方式让农村综合服务站成为政府管理服务“三农”的前哨阵地。通过农村信息服务站体系,实现对三农的党员远教服务、农技辅导服务、农村医疗服务、精准扶贫服务、缴费便民服务、平安乡村服务、政策传递和政务服务、村务公开服务、农村OTO商务、村级物流服务等,真正在农村地区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农民少跑腿,全面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效率。
在信息服务站体系建设过程中,要遵循先服务、后政务、再商务的原则。先通过信息站的各种便民服务,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刚性需求,如缴费、农技指导和招务工查询、亲情视频通话等,让村级服务站成为自然的人气点;然后再提供政务服务,如政策传递解读、党员远程教育、政务业务办理等,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将党的政策落实到最终个体,提升信息服务站在农民中的公信力;最后才是在服务和政务的基础上,做好电商OTO、助农取款等商务服务,使服务点能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赚取合理的利润,保证农村信息服务体系长期持续运营。
第三,整合资源,制定“互联网+”新农村建设的标准。建议在国家层面成立相应协调统筹机构,整合各涉农行业以及社会力量的资源,推进国家级规划出台,明确牵头部门,为农村信息化制订一系列制度性规则和运行性规则,防止各部门多头投入,资源分散,各行其政。同时研究制订相关政策,统一确定包括“宽带乡村”、“互联网电视乡村”、“电子商务乡村”、“电子政务乡村”、“平安乡村”、“智慧教育乡村”等基于互联网应用的新农村建设标准和运营服务标准,并在每一个省着力打造几个示范区、县,形成带动效应,为农村信息化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和发展条件,促进农业信息市场的规范发展。
第四,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管理体系,保障政策落实。农业和农村在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以及供给侧改革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互联网+”新农村建设对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创新驱动的基础和活力之源,建议将该项工作纳入省、市、区、县政府的一把手工程,逐年制定合理、明确的推进指标,如:农村信息站建设的数量,光网村建设进度、各种三农服务平台的活跃用户量、信息站的服务量等。并建议从2016年开始,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评价体系,保障政策推进的落实,让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尽快建立和完善起来,真正在互联网+农村的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