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消息,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18,506,52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上述股份于2017 年 7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 921 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41,269,065 股增加至1,359,775,58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41,269,065 元增加至1,359,775,587 元。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拟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亨通光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241,269,065 股增加至1,359,775,587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41,269,065 元增加至1,359,775,587 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于 2003 年 8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6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新股 4000 万股。
2010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新股 4,096.2505 万股。
2014 年 1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新股 6875.5065 万股。
2014 年 5 月 9 日,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13,791.8785 万股。
201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股份 82,751.271 万股。
2017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非公开发行新股 118,506,522 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977.5587 万元。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九条 公司的现有总股本为1,359,775,587 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修订已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