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的“原罪”——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
去年3月,针对美国“合谋在未获得美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向伊朗出口美国产品,妨碍司法以及制造重大不实陈述”的指控,中兴在美国德州联邦法院认罪,承认非法向伊朗出售美国商品和技术。
对此,美国商务部在一份通告中称,中兴作为因违反制裁,向伊朗和朝鲜销售电子产品而达成的和解的一部分,中兴同意认罪,并需支付11.9亿美元(约合82.2亿元人民币)罚款。这是美国有史以来在出口管制案上的最高罚款。
除此之外,美国商务部还要求,中兴必须解雇 4 名资深员工,并对另外35名员工做出取消奖金或谴责的纪律处分。但美方认为,中兴仅解雇了4名资深员工,并未对另外35名员工做出相应惩罚,没有履行其协议承诺所有,因此决定对中兴采取制裁禁令。
其实,这已经不是美国第一次如此“大手笔”的“整治”中兴了。早在5年前,也就是2012年,一家名为“证据确凿”的美国知名新闻爆料网站就曾表示,FBI已对中兴展开调查,调查原因是其怀疑中兴向伊朗最大的电信公司出售了一套监视系统,以帮助他们监控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和互联网通讯。除此之外,中兴还为这份价值约1.2亿美元的交易拟定的一份907页的“装箱单”,里面含有由微软、惠普、甲骨文、戴尔、思科等美国企业生产的软件硬件产品。而这些设备都是美国禁止向伊朗出口的产品。
而在一份被公开的FBI证词中显示,中兴旗下美国德州子公司法律顾问亚布隆表示,中兴管理层曾试图通过粉碎文件、窜改装箱单等来掩饰其违反禁令的行为。
除FBI,美国商务部,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也相继对中兴展开调查,认为其设备可能威胁到了美国的国家安全。
到2016年3月,美方以中兴违反对伊朗的制裁禁令,对其进行出口限制。当时的分析认为,中兴在美国业务增速远超其平均水平,出口限制对中兴的收益影响不大。
但同年6月、8月和11月,美国商务部先后连续三次延长中兴临时出口许可。直至中兴“认罪”,并同意支付罚款,美方才未继续其打压行动。
然而,仅时隔一年时间,在中兴于美创下1500亿美元营收之时,美国禁止该国企业向中兴通讯销售元器件,一举断了中兴生路。
目前,中国商务部已关注到此事,新闻发言人称表示,中方注意到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兴公司采取出口管制的措施。中方一贯要求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过程中,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政策,合法合规开展经营。中兴公司与数百家美国企业开展了广泛的贸易投资合作,为美国贡献了数以万计的就业岗位。希望美方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为企业创造公正、公平、稳定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商务部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随时准备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