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开启全球反击战:起诉加拿大,起诉美国,还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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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败俱伤:美国的忌惮和华为的损失

有媒体报称,关于“美国为什么会对华为公司进行全面的打压”一问,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轮值董事长郭平曾做过公开回应。郭平表示,“答案就在2013年被爱德华·斯诺登曝光的美国国家安全局的机密文件中”。

郭平直言,美国国家安全局与某些美国科技公司和电信运营商保持着“企业合作关系”,这种关系使美国国家安全局能够访问“世界各地的高容量国际光缆、交换机和路由器”,这也是美国国家安全局得以“收集一切信息”的原因。

而总部在中国且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的华为,无疑大大降低了美国国家安全局建立“企业合作关系”的可能性。

第二个原因或与5G有关。郭平指出,华为已经比竞争对手领先大约1年,如果美国通过把华为抹黑成“安全威胁”,从而成功把华为阻挡在全球5G网络之外,那么它就能够保住想监听谁就监听谁的能力。而且,如果能压制一家削弱美国在数字领域主导地位的公司,那么美国也能从中直接受益。

不可否认,华为在5G方面的投入和影响力有目共睹。

财务数据显示,2017年,华为集团的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7.4%达到897亿元,该数据几乎是中兴通讯的7倍;从事研发的人员约8万名,占公司总人数的45%。预计未来十年,华为将保持研发费用不低于收入15%的增长速度。

根据无线技术公司Inter Digital Inc的数据显示,早在2017年5G标准的方案提交中,华为就以234项方案位居榜首,远超美国通信巨头高通的168项。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华为拥有大约10%的关键5G专利,且华为提出的一些技术标准已获得接纳。

从这个层面来说,正是由于美国在开发一项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技术(5G)方面已经落后,华为才受到了如此攻击。郭平表示,美国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对华为的攻击行为与安全基本上没有什么关系,美国不过是在压制一个正在崛起的技术竞争对手。

然而,打压华为并不能从根本上帮美国解决问题。华为在诉讼声明中指出,根据行业预测,如果允许华为进入市场竞争可使整个行业的无线网络基建费用减少15%至40%,从而在四年间为北美地区运营商节省至少200亿美元开支。

虽然拒绝华为对美国而言必然会损失相当一部分“性价比”,但对于华为自身来说,如果“禁令”生效,也必将产生难以估量的损失。

根据2017年财报显示,华为作为跨国公司,其营收的近半数来自海外市场。其中,欧洲中东非洲的营收贡献达到1638.54亿元,占总营收比例超过四分之一,位居海外市场之首;而亚太、美洲市场的营收贡献分别达到744.27亿元和392.85亿元,占总营收比例合计将近20%。

照此估算,争取以欧洲、美国为代表的海外市场的广泛认同,将直接影响华为至少4成的营收表现。

此外,即使任正非放出过“美国并不代表世界”的豪言,也无法动摇美国作为通信产业设备商必争之地的市场地位。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欧阳辉曾表示,移动通信起源于美国且占据全球通信市场的半壁江山。同时,美国还是世界上最强的经济体,用户数量庞大,消费能力强。

在某种意义上,产品被美国市场接受,就意味着被世界市场接受。

事实上,华为早在1999年就在美国达拉斯开设了一个研究所,专门针对美国市场开发产品。然而多年来,华为的“美国梦”始终因为专利、并购等诉讼而进展缓慢,其中以2008年之后的并购受阻尤为典型。

据不完全统计,华为在2008年到2010年3年间,经历了三次并购被否、一次专利并购被否和两次交易被否的厄运,其试图通过并购进入美国电信市场的策略宣告中断。随后华为对美开始转向消费者业务,并在2015、2016年与谷歌、微软、英特尔等巨头合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但时至今日,华为仍然与美国四大运营商鲜有交集,而这四大运营商几乎占据了手机市场80%到90%的市场份额。2018年年初,华为被爆与美国运营商AT&T原本已经基本敲定的合作计划,忽然被AT&T单方面拒绝或成为其中缩影。华为在美国市场依然处于“非主流”。

华为能否胜诉?

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颖刚律师接受起风财经(ID:QFCJ2018)采访时表示,中国企业的跨国诉讼案例中以“反倾销诉讼”为主,但此类诉讼多针对美国机构,涉及政府层面相对罕见。

比较有参考意义的是“三一重工”状告奥巴马事件。

2012年,三一集团的在美关联企业罗尔斯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四座风力发电厂,但遭到奥巴马发布总统令阻止,称这一举动“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两年后的2014年7月1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曾上诉巡回法院作出裁决,裁定美国总统奥巴马未经适当法律程序禁止三一集团美国子公司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该公司的权利。

裁决表示,该公司有权获得奥巴马政府做出相关决定所依据的任何非保密证据,并给予其进行回应的机会。

评论认为,三一集团的胜诉,是中资企业第一次对美国政府取得法律诉讼上的胜利,这一案件的结果也极大地影响着美国对外资并购所进行的安全审查程序。

从事件性质而言,华为与俄罗斯网络安全公司卡巴斯基实验室的遭遇更为相似。

据媒体报道,此前,美国官员曾指责卡巴斯基软件可能被莫斯科用来收集情报,美国国土安全部遂于2017年9月下令联邦机构开始从政府系统中删除这家公司的产品。后来,国会将该禁令写入了预算法案。

对此,卡巴斯基提起两项诉讼,辩称该禁令相当于“剥夺公权法案”。去年5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的一名法官驳回了这些诉讼,裁定国会那样做是出于保护政府计算机网络不受俄罗斯入侵的合法愿望。

不幸的是几个月后,一家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裁决。上诉法院的法官认为,禁止使用卡巴斯基产品是一项“预防性而非惩罚性”的措施。

即便如此,钱颖刚仍表示华为“有胜诉的可能性”——

“像华为这样一家全球性的公司,虽然现在撤出了美国市场,但在欧洲,以及之前在美国是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现在的禁止令有可能被认定为妨碍公平竞争,违反美国宪法”,钱颖刚律师称。但其同时表示,根据美国诉讼程序的复杂程度来看,诉讼的周期一般都会很长,甚至长达数年。

王云辉则补充说,对于这一起诉的流程,时间及结果,“最好不要抱太大期望”。但基于诉讼的意义本身,华为从提起起诉这一刻开始,可以认定起诉这一行为最重要的战略价值已经达成。

王云辉表示,“起诉行为只是华为与美国政府流氓打压之间的,长期的,艰巨的对抗过程的一环,既不是开始,也远不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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