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再度被指控,五家中国厂商被美拉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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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中兴通讯遭指控!五家中国厂商也被美国拉入“黑名单”。

中兴通讯与太阳能同时遭美国暴击

据钜亨网报道,6月23日,根据提交给纽约地方法院的诉讼,有50多名美国人指控非洲最大电信商MTN集团和中国中兴通讯与伊斯兰革命卫队(IRGC)有业务往来,为该组织在邻国伊拉克的恐攻活动提供资金、武器等援助,并说该行为导致在2011年至2016年间,共数千名的美国人伤亡。

中兴通讯发言人MargaretMa则未立即回应。

MTN集团总部位于南非约翰尼斯堡,据媒体报道,在遭指控后透过电子邮件声明,目前正在审视诉讼细节,也正与律师顾问咨询中,并强调自己是合法经营业务,没有涉及任何不法情事,将捍卫自己的立场。

MTN集团曾在2019年时就受到类似指控,约有150多名美国人控诉该集团向塔利班官员行贿,以保护其在阿富汗的电信基地台不受攻击。MTN集团在叙利亚、伊朗、阿富汗等其他电信业只认为风险大的地区经营业务。该公司也曾表示,将出售其在中东业务。

截至发稿时,商务部未立即回应。

当中兴通讯遭到美国指控同时,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也遭到美国的暴击。

当地时间6月23日,美国商务部以侵犯新疆少数民族人权为由,再度对中国祭出贸易黑名单。此次黑名单包括五家中国实体:分别是合盛硅业(64.670, 4.46, 7.41%)(HoshineSiliconIndustry)、新疆大全新能源(XinjiangDaqoNewEnergy)、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XinjiangEastHopeNonferrousMetals)、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XinjiangGCLNewEnergyMaterial)、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企业。

前几天,美国国际气候谈判代表约翰克里上个月告诉国会,美国正在考虑实施更多制裁,但没有明确说明这是否会涉及禁止太阳能(6.540, -0.15, -2.24%)进口。而国外媒体此时报料称,美国将会把新疆的多家多晶硅生产商拉入黑名单,这一事很快得到坐实。

特朗普政府去年对从新疆进口棉花和西红柿实施了类似的禁令。从服装零售商到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这些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需要确保其供应链中不使用强迫劳动。

然而,禁令的结果可能会影响美国的气候目标;大多数太阳能电池板都含有多晶硅材料。据Politico报道,全球一半的多晶硅产自新疆。美国通过假人权,对晶硅产地新疆的打压以达到打压中国太阳能市场的目的。

一些专家认为,美国试图“压制中国光伏产业,促进本土产业发展,并有效赢得全球领先地位”。而事实上,目前不少美国企业对于太阳能设备的敞口“相当大”。

在上述处罚决定公布之后,大全新能源ADR(DQ-US)股价暴跌近13%;中国太阳能面板生产商晶科能源(JK-US)下跌逾2.55%;美国太阳能电池模组供应商FirstSolar(FSLR-US)则小幅上涨1.50%。

美国商务部声称,“这些公司在实施中国镇压、大规模任意拘留、强迫劳动和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哈萨克人和其他穆斯林少数群体成员实施高科技监视时,卷入了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

6月2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所谓新疆存在“种族灭绝”“强迫劳动”完全是别有用心的造谣和彻头彻尾的谎言。其真实目的是限制打压中国有关方面和企业发展,是在搞强迫失业、强迫贫困,搞不公平竞争。

中方已经多次澄清事实和真相,美方应尊重事实,立即停止恶意散播虚假信息,并基于虚假信息无理打压中国企业。中方将密切关注美方举措,并做出必要反应,坚决维护自身权益。

路透社也对中国外交部的态度进行了报道。

另外,四个地区被敲打。

近期,美国加大力度对其他地区的打压。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杰克·沙利文6月20日接受CNN采访就表示,美国正准备就俄反对派人士纳瓦利内被捕一事,对俄罗斯实施更多制裁,此举距离拜登与普京会“友好”谈完没过去多久。

“我们将联合欧洲盟友,要求俄罗斯为在该国领土上对其公民使用化学制剂付出代价。我们也在准备针对此事实施另一套制裁措施。”这一打法,不得不让人想起了特朗普时代的一些作风。随着疫情逐渐走向可控,未来国际争端可能少不了。毕竟,美国为此次疫情付出了极大代价,他总会要找人接盘,找人背锅。

图片来源:彭博社

此外,国际劳工事务局将多晶硅添加到可能由童工或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清单中。截至周三,这份清单包括来自77个国家的156种商品,旨在提高公众对强迫劳动的意识。

美国对“黑名单”如何处理?

我们都知道,出口含一定比例的美国纳入管控范围的物项(部件、软件、设备、技术)时,或者是美国软件和技术的直接产品,则被列入“黑名单”,如果没有获得美国商务部的许可,不能出口。

我们俗称作出口管制的“黑名单”就是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的出口管制“实体清单”:在BIS的部门条例规定下,出口管制针对What(具体物项)、Where(目的地)、Who(最终用途和最终用户)三大问题。

该商业管制主要针对三大类产品的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移:美国国内生产物项,属于商业管制清单(CCL),外国生产的零部件,有美国含量,且超过一定份额,及外国生产的零部件,是使用美国软件和技术的直接产品,以上几大类必须申请许可。

● 纳入管控范围的物项指:可两用的,CCL的595个ECCN编码,多为高技术产品,产品认定一般由BIS的专门机构作出,或询问美国供货商(一般跨国公司都有内部合规体系,掌握本公司被纳入清单的产品HS码……)

● 含一定比例是指:25%、10%或没有比例要求(根据物项和出口目的地而定);

● 纳入实体清单的企业,需要确定BIS确定的许可范围和许可审查政策;

● 目的地,与美国禁运国贸易,CCL清单以外物项,也需要申请许可。

换句话来说,如果不涉及高技术的列管物项抑或美国技术含量没有超过指定范围,或与非禁运国贸易,或不对实体清单企业出口的业务,是不受管控的。而根据媒体报道称,美国法规,“实体清单”大部分企业的许可政策是“推定否决”,也就是说,申请许可了,BIS也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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