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提前赎回“亨通转债”

C114通信网 中字

C114讯 10月26日消息(南山)亨通光电昨日晚间公告称,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0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亨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9.35元/股),已触发“亨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亨通光电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了17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33亿元,期限6年。于2019年4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1.79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4.88元/股。

公告称,昨日,亨通光电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亨通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亨通转债”。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后续“亨通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宜。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指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亨通光电本次提前赎回“亨通转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前赎回“亨通转债”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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