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博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7号)(以下简称“批复”)。
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