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模式
运营商在其光纤网络上提供语音、数据和视频等核心业务。通过光纤网络传送OTT服务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针对特定OTT服务,运营商应决定是否开发与之竞争的增值服务,还是与第三方开展合作。合作形式取决于运营商所发挥的价值:如果这种价值仅为简单的接入网络,那么就是网络批发模式;如果运营商加入了CDN或服务器等资源,那么就是托管模式;当然,更具吸引力的是使用QoS管理数据流或添加计费等辅助功能,帮助建立双向的商业模式,这样,运营商将牢牢处于价值链的中间位置。
许多大型运营商已经开发出了自己的产品,并通过与知名OTT供应商合作,将其业务升级到VoIP以及互联网视频服务,以跳出话音业务的恶性竞争。
付费电视
流媒体视频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收入机会点,但其传输成本十分高昂。而付费电视与众多OTT视频服务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已经形成了双向的商业模式,由运营商为内容供应商提供托管、分发和营销服务。运营商通过一种与有线电视服务商相似的模式,直接与内容提供商接洽,或与互联网内容分销商展开合作。无论哪种方式,运营商都可以通过减少缓冲、保证带宽等来改善OTT的服务质量,从而显著增加价值。值得一提的是,能兼容多种视频格式,并提供融合统一的用户体验的新型家庭终端,将为运营商开展家庭视频业务提供新的机遇。
语音业务
就渗透率与收入水平而言,POTS语音业务正处于缓慢下降阶段,但它仍然是核心电信服务,并且还有大量创新的空间。语音业务收入不会在与OTT VoIP的竞争中溃败,因为其编码方式、通话质量以及易用性等都是OTT无法比拟的。
运营商应该维持传统的语音业务,并通过统一通信(UC)对其进行升级。通过定位自身的优势和OTT的缺点,传统的语音业务可以通过RCS来转化为极具竞争力的产品。RCS是建立在IMS平台上的基于电信标准的UC解决方案,通过电信级技术和编码,提供多平台客户端、呈现方式及媒体共享。RCS方案能够满足企业市场对通话质量的苛刻要求,但它同时面对着来自互联网的激烈竞争。
体验质量
互联网接入服务通常按照速度或数据流量上限来区分收费,而下一代光纤接入则允许采用进一步多样化的收费模式,并将体验质量(QoE)作为控制网速与优先级的标准,实现基于需求而定的业务提供。
QoE是一个主观概念,最少应包含下述属性:
速度:这不仅包括网络带宽(管道大小),也包括用户对速度的感知(响应时间)。个人用户对网速的要求往往有着很强的突发性,而网络设计者面临的挑战就是设计一个端到端的功能来满足这种需求。
质量:高清视频和语音的媒体质量、增强现实以及其他方面的用户体验很容易被消费者感知并获得认可。
一致体验:消费者已经开始使用各种固定和移动终端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品味,运营商需要在不同场所或不同终端中为他们提供相同的内容和体验。
简单:消费者想要以简单、自然的方式进行沟通,而用户界面应该帮助他们实现愿望。幸运的是,现在已经有了高效触摸与语音界面,这为优化用户体验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开启了各种可能性,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可供收费的新功能。